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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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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在过去的那个世纪里,我们中华民族历经了大悲大喜,我们的航船终于从苦难的深渊驶入了通向富强的航道。我想,无论是我们的敌人,还是我们的朋友,都不会怀疑,这新世纪肯定是我们中华民族腾飞的世纪。为了迎接这伟大复兴的早日到来,我们每一个人更应该脚踏实地。尽心尽力地做好每一件事情。首先,万事人为本,尽快地提高我们民族的素质,尤其是提高将来要在民族复兴中担纲领衔的青少年的整体素质,这应该是我们最基础的工作之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也是其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我们在这方面掉以轻心的话,那这就势必会影响我们民族复兴的进程。近些年来,全社会在不断提高认识的基础,逐渐加大这方面工作的力度。去年6月,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今年春节前后,一些青少年的犯罪现象,引起了各界的高度重视,并引发了全社会对转变教育观念、端正教育思想的大讨论。

  总体上看,我国尚处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期,新的体制尚未完全确立,社会的某些领域存在暂时的无序和失控现象,人们的思想意识较为混乱,同时由于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较低,尚未形成成熟的人格,一旦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极有可能走向违法犯罪。尽管社会不断加大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力度,但由于诸多因素,使该类犯罪形势依然非常严峻。主要呈现以下特点:(l)急剧上升的犯罪态势。据相关统计,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大陆青少年罪案占全部涉案人员的比重始终在70%以上,约为10年前的3倍。(2)不断恶化的犯罪性质:一是暴力犯罪上升,其中侵财性犯罪尤为突出。二是预谋犯罪上升。这一方面反映出未成年人,在作案过程中,手段凶狠、残忍,另一方面又呈现出明显的成人化和智能化特点。(3)团伙化的犯罪方式。据有关资料,在未成年人犯罪中,一人或结伴作案的只占20%,其他均为团伙作案。这类犯罪能量大,范围广,得逞率高,社会破坏力强。(4)偶发性的犯罪动机和低龄化倾向的犯罪结构。

  纠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可以分为主客观两个方面。主观上讲,未成年人生理发展迅速,个人意识增强,自我约束力较弱,心理构成易变,情绪仍为不稳定,容易冲动,往往只重表面,片面看待事物,易受暗示,多盲从,具有较强的好奇心,喜欢模仿。加之,大多数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又极为淡漠和贫乏。这正是犯罪心理学家称之为"危险年龄"的阶段。

  客观上,可以从社会、学校、家庭三个方面,来看未成年人生活环境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

  首先,社会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影响是滋生犯罪的土壤。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攻坚阶段,各项改革造成的某些领域的暂时性无序与失控虽然有其必然性,但由于社会缺乏主题价值观的有效引导,造成社会的道德标准出现混乱,这使得这一时期的未成年人的人生观形成处于较为严重的"后天失调"的环境中。社会上,拜金主义盛行,腐败之风泛褴,加之贫富的两极分化,凡此种种因素均对未成年人产生了不良的示范效应,为那些存在不良因素的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心理环境,降低了他们的罪责感,使他们将"不劳而获"的思想合理化,甚至作为其犯罪的正当理由。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活的现代化,社会传媒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与日剧增,这是全世界都在关注的问题。很难想象,如果不是受到传媒不健康因素的影响,怎么会发生美国6岁男童枪杀6岁女同窗的事件。在我们社会中,一些不健康的传媒所宣扬的享乐主义和渲染的暴力、凶杀、色情对缺乏正确识别事物能力的未成年人来说,是更容易接受的事情。可以说,不健康传媒的存在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另外,一些文化娱乐市场管理的失控,也为诱导唆使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条件。

  其次,学校教育的失误成为未成人犯罪的温床。

  学校担负着培养、教育下一代的历史重托,尤其是中小学的义务教育,是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最重要环节。但是近些年来的学校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品德教育,出现了"教书不育人"的状况,学校分等级,年级分重点、非重点,对成绩较差学生的教育管理相当不力,引起他们的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同时,重智轻德,对法律、人生观、道德规范教育不重视,不注意对学生进行正当引导,这必然会导致一些学生的不良行为,并由小错酿成违法犯罪。

  再者,家庭教育的失当,为未成年人犯罪推波助澜。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长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影响极大。由于现在的孩子一般都是独生子女,大多数自幼就受到家长的溺爱,家长往往迁就他们的不适当要求,放纵他们的不良习惯,特别是在物质要求上极少限制。凡事以自我为最高价值取向,这是当代末成年人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他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习惯了"以我为主",但太过于强调自我,使他们的待人处世很功利化,看眼前、重实利,从而忽视甚至不顾他人的利益和感受。而在现阶段他们除了要面对学业的压力外,还要面对相当激烈的职业竞争,加之自己的思想与行为尚不成熟,在遭受挫折的时候,极易造成行为失控。当然,家庭的暴力教育也会伤害子女的自尊心,使他们产生逆反心理和自卑情绪,容易接受社会不良习气和坏人的引诱。对于那些在残缺家庭中成长起来的未成年人,由于缺少家庭温暖,也会不同程度地促成他们人格和行为的扭曲。 综上所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共同责任,核心是一个教育问题,是一个转变教育观念,改变教育方法的问题。当然,我们首先要给下一代创造一个能保证其健康成长的大环境,要加大力度净化社会环境,铲除不良因素的滋生物。同时社会、学校。家庭要"共同配合",改进教育方法,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品德、纪律和法制等方面的教育,正确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使他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造就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代新人,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大使命。 对当前未成年独生子女犯罪情况的调查分析 山东省少年管教所 李康熙 内容提要:我国的独生子女犯罪已成为社会各界所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 作者通过查阅未成年犯档案、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当前未成年独生子女犯罪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分析,归纳概括了未成年独生子女犯罪的基本状况和心理行为特点,探讨了未成年独生子女犯罪的内在原因,预测分析了独生子女犯罪的发展趋势,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预防未成年独生子女犯罪的基本对策。

  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的独生子女犯罪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新时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出了一个新课题。据笔者近期专题调查,某省少年管教所、女子监狱在押未成年犯中系独生子女的共有188名,已占到全省在押未成年犯总数的1762%,是1990年的6倍,并呈继续上升的发展趋势。因此,调查分析当前独生子女犯罪的基本状况、心理特点和成因,研究提供预防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未成年独生子女犯罪的基本状况及其构成特点

  调查结果表明,进入叨年代以来未成年独生子女犯罪不仅在数量上迅速增加,而且在犯罪年龄。类型、性质以及在捕前身份、文化程度、家庭成员构成等方面与未成年非独生子女犯罪相比呈现出明显的特点。    1.犯罪年龄偏低。

  在押188名未成年独生子女犯的初次犯罪年龄分别为:14周岁的22名,历周岁的61名,16周岁的72名,门周岁的对名。他们初次犯罪的平均年龄为1561周岁,比在押末成年非独生子女初次犯罪的平均年龄低05l周岁,其中有8名在14周岁前就有违法劣迹行为。未成年独生子女犯罪的低龄化,令人十分担扰。

  2.侵财犯罪的多。

  从犯罪类型上看,未成年独生子女犯中犯盗窃罪的72名。抢劫罪的69名、好淫幼女罪的14名、强奸妇女罪的门名、故意杀人罪的10名、故意伤害罪的8名、流氓罪的2名、绑架勒索罪的1名(他们中一人犯二种及其以上数罪的有26名,这里只选其中一项主要的)。侵财犯共有142名,占7553%,比在押侵财型未成年非独生子女犯所占的比数高出392个百分点。未成年独生子女实施盗窃、抢劫、绑架勒索等侵财犯罪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受好奇、刺激的诱惑所为,二是为了吃喝玩乐。

  3.犯罪危害严重。

  从刑期构成上看,未成年独生子女犯中不满7年刑的132名,7年以上不满10年刑的有28名,1015年刑的有25名,无期徒刑的有3名。10年刑以上的重刑犯合计有28名,占 1489%,比未成年非独生子女重刑犯所占的比数高出258个百分点。近年来未成年独生子女由于受社会上暴力、色情等不健康影视、书刊的影响,犯罪常常具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作案不计后果。从独生子女重刑犯明显偏多可以看出其犯罪危害的严重性。

  4.文化程度偏低且辍学流失生占大多数。

  从目前文化程度上看,未成年独生子女犯中文盲的4名,小学未毕业的27名,/J'学毕业至初中毕业的108名,初中毕业及其以上文化的有49名,其中包括高中。中专、技校在校生厂名(这里所说的文化程度仅为表面显示,并非他们的实际文化水平)。由此可以看出,未达到初中文化的合计有139名,占7394%,比同类型未成年非独生子女犯所占的比数高出546个百分点。调查中还发现,未成年独生子女犯中捕前系在校生的仅有 48名,占 25 5%,而未达到初中毕业便辍学、流失到社会上的有 113名,占 60 11%,比同类型未成年非独生子女犯所占的比数高出286个百分点。

  5. 社会上闲散人员占大多数。

  从目前身份上看,未成年独生子女犯中在校生48名,待业49名,务农的65名,工人对名,个体经商的5名。调查中发现,除去48名在校生和ZI名工人外,末成年独生子女犯大多原在计会上属于闲散人员,辍学后重活干不了,轻活不想干,整天在社会上吊儿郎当闲耍取乐。

  6.家庭结构破裂的多。

  调查统计的结果显示,未成年独生子女犯中捕前长期生活在结构破裂家庭里的明显偏多,其中亡父的6名,亡母的14名,父母离婚的问名,父或母与他人私奔的2名,父或母服刑、劳教的3名,合计45名,占2394%,比同类型木成年非独生子女犯所占的比数高出494个百分数,家庭结构破裂容易给子女打上极为有害的心理烙印,影响子女的社会适应,导致子女违法把罪。同时,不容忽视的是心理破裂的家庭对未成年独生子女犯罪更有影响。从问卷调查中得知,未成年独生子女犯中占468%的人承认自己被捕前长期生活在父母经常争吵对骂、充满紧张冲突气氛的家庭环境里。由此可见,对未成年独生子女犯罪的影响并不只是缺少一个家文,而是取决于家长与子女的亲情关系。

   二、未成年独生子女犯罪的心理行为表现及其成因

  l、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强。

  多数独生子女犯原在家庭中是"小皇帝",长期生活在"大家围着转"的家庭环境里,家庭经芽状况普遍较好,家长对其处于服从地位,千方百计地满足他们的各种愿望和要求,结果使他司逐渐形成了以我为中心的意识,为所欲为,十分任性、自私、贪婪和霸道。他们只注重自己的经受,只想自己吃得好、穿得好、用得好、玩得好,却较少顾及甚至木顾及他人的利益,其中最为月显的不太注重名誉,而崇尚金钱,追求自身利益,追求高消费,争强好胜而缺乏进取精神,甚巨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这已成为未成年独生子女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入监服刑后,尽管鱼们已不能再为所欲为、吃喝玩乐,但其以我为中心的意识仍有明显的表现:一是在生活上继续追求享受。有的父母已经下岗,收入微薄,但他们全然不顾,仍是经常写信向家中索要高档食品、日用品,有的甚至以断绝关系相要挟。二是在犯群中的人际交往上,表现出自私、嫉妒。三合群等特点,一旦交往受挫便会产生报复心理。三是在认罪悔罪上,把犯罪原因推向客观,f分强调自己是法盲和失足者,不从主观上找原因,只谈自己被判刑受惩罚的痛苦,却不说自己的犯罪给受害人给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

  2.感情脆弱,承受挫折能力差。

  独生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大多一帆风顺,受到家庭的过度保护,习惯于被别人围着、护着、捧着,从未尝过"逆境"滋味,不知道什么困难。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不能控制自己的不良行为习惯,甚至不能应付一些较小的挫折,心理承受力非常脆弱。他们在遇到不顺利时,往往表现出过分的失望、焦虑、沮丧情绪,甚至意志消沉,自暴自弃,不能客观地分析现实条件和自我状况,使挫折的不利方面在其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以致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甚至走向违法犯罪道路。例如,学习是件艰苦的劳动,上课要认真听讲,课后要完成作业,无论喜欢不喜欢,一个人到一定年龄都要在一个学校班级中生活,与老师同学打交道。要适应学生生活,独生子女要付出比他人更多的努力,但这对于那些任性拨了,又缺乏克服困难、应付挫折毅力的部分独生子女来说都会成为难事。调查结果表明,未成年独生子女犯原在社会上辍学的真实原因是在遇到考试失败、升学落榜、同学矛盾、师生误会、丢钱失物、父母离婚或死亡等挫折时,既缺乏适应能力,更缺乏战胜困难和应付挫折的能力,只好采取消极的方法,导致厌学。逃学、辍学行为的发生。这些中途辍学流落到社会上的独生子女,由于没有适当的资格(文化知识、文凭、专业技术等),难以找到良好的职业,称心的工作,容易在社会上闲逛,从文化娱乐场所中受到不良影响,容易在不良刺激的诱惑下,萌发违法犯罪的念头。同时,他们也容易被社会上不法分子教唆、拉拢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依附性强而生活自理能力差。

  多数新收押的独生子女犯,不会洗衣服,不会铺床叠被,不会整理自己的物品,有的甚至在家时连饭碗也未曾洗过,独立生活能力很差;有的日常改造中遇到一点困难和挫折就无所适从,就哭鼻子。由此可见,他们是在溺爱娇惯的家庭环境中长大。许多家长对自己的独生子女过分迁就,进行过分保护,不让子女做家务活,而由自己全部包揽,有的甚至连子女的家庭作业也代替去做。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富裕的家庭,雇佣别人干家务,不让子女干哪怕是十分轻松的体力劳动。很多家长的确是辛辛苦苦地好心干坏事。因为他们对子女这种无原则的疼爱和过分保护,剥夺了子女学习生活技能的机会,客观上阻止了子女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从未成年独生子女犯罪的特点可以看出,溺爱娇惯、过分保护不仅会导致子女生活能力差和意志力差,经不起任何挫折,而且会使子女养成好吃懒做、自私任性、冷酷残忍、乖戾蛮横、脾气暴躁的性格特征,还会使他们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物质欲求恶性膨胀,当家庭满足不了自己欲望时,便会挺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4. 好逸恶劳心理突出。

  好逸恶劳的心理指喜欢安逸、享乐,厌恶劳动的心理。多数未成年独生子女犯从小生长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家庭环境里,逐渐养成了鄙视劳动、厌恶劳动的不良习惯。问卷调查结果表明,他们原在社会上总是千方百计地逃避劳动:在学校组织劳动时,他们常用生病、身体不适等借口推托;在家中把自己应当做的家务完全推给别人,起床后不整理床铺,平时不打扫房间,做饭不用自己劳动,洗衣服不用自己动手。有的甚至花钱雇请同学帮助自己做作业。与此同时,现代家庭生活水平高了,使得独生子女有条件享受到丰富的物质生活,能够有钱购买自己喜欢的衣物用品、食品和玩具,能够有机会去公园、游艺场甚至去卡拉OK歌舞厅。于是,他们就千方百计地从父母或亲戚朋友那里搞钱去从事物质享乐活动。许多父母过分娇惯溺爱和迁就子女,也就尽可能多地给子女钱,从而助长了他们的物质享乐欲望。正如有的独生子女犯在问卷中答道:"不劳动照样可以轻轻松松地从父母那里得到钱,参加劳动还要花费力气,不如从父母那里要钱痛快,"正是这种轻视劳动锻炼的结果,才使得他们懒惰成性,厌倦学习,不关心将来的前途,也不愿为自己将来的发展努力学习,得过且过,不思进取,只想吃好喝好穿好玩好。相反,他们中的部分人却沉溺于外国、港台影视片、武打言情小说、酒吧歌舞厅。吸烟喝酒等,用来消磨时间,打发无聊的日子,用直观性、刺激性的低级娱乐活动来麻醉自己。这样便会使他们的物质享乐欲望不断膨胀,物质需求不断扩大和增强,当他们赖以生活的经济来源丧失,或者不能满足他们贪得无厌的需要时,就会用违法犯罪行为去维持好逸恶劳的习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5.人际交往能力差,缺乏"社会性""独立性"

  多数来年成独生子女犯自我意识较强,在人交往中表现出自私、任性、嫉妒、自卑、感情易冲动等不良特征,在日常生活中常为一些"鸡毛蒜皮"小事而相互对立,甚至大打出手。他们习惯于接受别人的夫怀和忍让,很少荣心体谅别人的心态和行为习惯,过多关注自己的需要,很少考虑别人的感受。一旦交往受挫,即当自己的言行不被别人接纳、希望得到别人尊重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便自觉与人交往没有乐趣,进而把自己封闭在一个狭小的天地里,苦闷、忧伤,成为"孤家寡人",或者一旦交往受挫,容易产生孤独、报复心理。这也是造成一部分未成年独生子女激情报复、伤害、故意杀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如独生子女犯徐某,历岁,捕前正在初中三年级读书。徐某与同学沈某关系一向较好,只因初二学期末徐某考试成绩不佳,老师便让沈某替代徐某担任了班中学习委员,徐某便产生了嫉妒、孤独、报复心理。1997324日上午课间在厕所解手时,沈某与徐某开了一个下流玩笑,徐某便恼羞成怒,对沈进行殴打,被在场的同学拉开。到教室后,徐某自感仍没解恨,便抄起方授向沈某砸去,致沈肩肿骨严重骨折,徐某被当地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4年。

  三、对未成年独生子女犯罪的预防对策

  随着我国独生子女数量的不断增多,其犯罪必将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是因为部法家庭不能完成对独生子女的教育任务,特别是那些素质不高的家庭、婚姻破裂以及残缺不全为家庭更是这样;学校教育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颇多,如增大投入、进行教学改革、全面推行素员教育等,均非一朝一夕所能办到和办好的事;社会环境污染已成为公害,净化治理更需假以寸日。因此,加强对独生子女犯罪预防的研究工作极为重要。未成年独生子女是祖国的希望,员防和减少他们的犯罪是全社会的大事,是一项涉及面极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完成好这项工是,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同心协力,群策群治。笔者认为,在此基础上应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l、加强家庭教育功能,把住家庭影响关。

  家长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家长自身的文化修养、道德水准和言行对子女品德的塑造、气质的形成、人格的完善等极为重要,所以我们应当把住家庭影响这一关。从未成年独生子女犯罪的原因可以看出。当前在家庭教育方面确实存在不少的问题。家长一定要品行端正,为子女作出表率,用正确的观点和方法关心教育子女,增强爱的目的性、教育的自觉性,做到爱教结合、爱而有度,既不能百般溺爱,又不能简单粗暴,而是宽严得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努力把转化为教育独生子女健康成长的强大力量,使他们真正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和家长对自己的心,不致于产生抵触情绪或离家出走。

  2.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

  学校要真正把基础教育作为塑造中小学生健全人格的"启蒙教育"。彻底改变那种只重分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不良倾向。学校要在传播文化知识、培养兴趣爱好、引导个性发展的前提下,着重抓好精神文明教育、道德法制教育、公民意识教育以及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卫生教育,使学生首先学会做人。这样他们将来才会成为一名对祖国有忠心、对社会有爱心、对家长有孝心、对他人有关心、对自己有信心的高素质公民,才能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和精神垃圾的毒害。

  (1)做好"落差生"的教育转化。

  当今确有不少的独生子女任性、自私、贪玩,片面追求高消费、高享受、怕苦怕累、无心学习,上进心不强,教师应与家长携手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帮助他们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困难,指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使他们感受到学校的温暖,避免发生逃学、辍学现象。

  (2)抓好社会化教育。

  部分独生子女从小骄生惯养,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社会适应性差。学校应当加强良好行为习惯训练,着重进行意识、品德方面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学生独立生活和应付各种困难的能力,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增强适应纷繁复杂社会的能力。

  (3)抓好心理卫生教育。

  未成年独生子女一般所处的生活条件较好,身体发育较快,但是在心理和社会方面的成熟过程相对而言比较缓慢,因而使中小学生产生大量的心理失衡现象。因此,学校应该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大力普及心理卫生知识,开展心理咨询,进行个别指导,以增强他们自我认识、自我排解、自我调节的能力,帮助其克服和纠正心理缺陷和心理障碍,防止不良行为的发生,培养其自信自强、热爱生活、乐观处世、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4)抓好群体教育。

  这是针对独生子女"独生"的特殊生活环境采取的一项对策。一个优秀集体是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最佳环境。中小学生有好奇好强、爱说爱动的心理特点,乐意参加内容丰富广泛、形式新颖多样的集体活动。学校应利用集体的力量来帮助引导独生子女克服不合群、自私任性和以个人为中心等心理缺陷,通过组织参观访问、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等活动,培养他们从爱学校、爱家乡升华到爱祖国;从爱同学、爱长辈提高到爱人民。    3.净化社会环境,减少诱发犯罪的因素。

  社会环境不仅对成年人,尤其对未成年人影响极大。因为未成年时期的认识能力、自身的行为控制能力和抵御外来诱惑能力均很低,辨别是非的能力也比较弱,故很容易受社会不良习性、风气的影响和诱惑。如今社会上的黄毒赌仍不同程度的严重存在,是腐蚀未成年人的污染物。此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不正当竞争,社会上存在的许多非法交易和阴暗面,都会不同程度地对未成年人的心灵产生极大的诱惑。故笔者认为,整顿社会风气、净化社会环境是当前预防独立子女犯罪的重要一环,必须抓紧抓好。

  4、加强监管教育力度,预防重新犯罪。

  首先,基于独生子女犯罪的内在原因是人生观的颠倒,以及生理心理所表现出来的幼稚。不成熟、不定型,争强好胜,辨别是非和承受挫折能力差等特点,对他们执行刑罚应以教育改造为主,强化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丰富他们的精神世界,净化他们的灵魂,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他们自我控制、自我约束的能力,增强免疫力。其次,基于未成年独生子女犯中"双差生""辍学流失生'哆,实际文化水平低和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年龄的特点,少管所要发挥特校的功能,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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